9月13日,益阳市工商局召开全市注册登记工作会议,对贯彻落实9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作出部署,要求全市企业注册登记工作严格按省政府的部署自2016年9月20日起,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
湖南将在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基础上,整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全面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实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的工作模式,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不再另行发放。
“五证合一”实行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和营业执照样式与“三证合一”改革相同。改革后,企业申请设立登记的,原执照有效期满、申请变更登记或者申请换发营业执照的,由登记机关依法核发、换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对于已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企业,不再收缴原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2018年1月1日前,原发证照继续有效,2018年1月1日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证照不再有效。
取消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的定期验证和换证制度,原有验证和换证要求企业报送的事项经整合后纳入企业年度报告内容,由企业自行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据市工商局注册登记负责人介绍,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对于企业持原有证、照办理的备案、审批等,不要求企业因换领加载统一代码营业执照而再行办理变更手续,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会议还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和省政府文件规定,严格依据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做好“双告知”工作。“双告知”是指在办理登记注册时,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根据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在办理登记注册后,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直接或邮寄送达各相关审批部门。